8月1日执行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30责任编辑:匿名浏览:6276

2020年1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于2020年8月1日开始实施,原《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同时废止。

具体的调整变化可以概括为:涉及指标种类增加,指标控制限制要求提高,强化重点室内环境要求,明确操作规范细节等,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


一、一增一降、管控范围增大,力度加强


增:室内空气中污染物种类由5项增至7项

GB 50325-2010(2013年版)中室内空气污染物有5项(甲醛、苯、氨、TVOC、氡),新版标准中增加了甲苯、二甲苯等2项污染物,管控范围更广了,也更符合室内空气污染实际情况。

降:污染物浓度限量值降低,管控要求更高了

GB 50325-2010(2013年版)原规范中5种污染物对应两类民用建筑工程划分的10项浓度限值数据,其中8项在新标准中都降低了,管控力度严了。特别是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中甲醛限量值由原标准≤0.08mg/m³调整到≤0.07mg/m³,给建筑装修后期活动式家具进入导致的污染物浓度增加,预留了一点的空间。但室内空气质量健康方面的专业人士认为,基于封闭1小时的检测浓度限值要求,预留的空间还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社会的健康考虑,期待未来可以限值更低,或调整检测前的封闭时间要求。


二、重点民用建筑重点照顾,要求更加严格


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老年人照料房屋设施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室内空气中氡、甲醛、氨、苯、甲苯、二甲苯、TVOC的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且不得少于20间。当房间总数不大于20间时,应全数检测。并且优化了1000平米以上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的要求。


三、明确了该标准的适用范围


新版本标准中了该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简单的说就是毛坯和没有摆放活动式家具精装房都可以采用本标准进行验收。


四、提出污染预评估及材料选用要求


对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提出了污染控制预评估要求及材料选用具体要求,为室内污染治理企业开展事前治理提供了新的方向。以人造板为例,规定其甲醛释放量不应大于0.124㎎/m³,材料甲醛释放量检测采用人造板甲醛释放量测定的环境测试舱法和干燥器法。


五、明确了空气中污染物检测方法


甲醛检测允许使用经过定期校准的便携式检测仪进行检测,当发生争议时,应以现行国家标准GB/T18204.2中AHMT分光光度法的测定结果为准。

室内空气中氡浓度的检测方法:泵吸静电收集能谱分析法、泵吸闪烁室法、泵吸脉冲电离室法、活性炭盒-低本底多道γ谱仪法。

更加明确了苯系物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T-C复合吸附管(2,6-二苯基对苯醚吸附剂175mg和石墨化碳黑-X吸附剂75mg)取样检测方法,进一步完善并细化了取样测量要求。